家用电器美国市场
家用电器进入美国市场,一般需要依据相关UL标准判断产品在安全要求上的符合性,或是取得安全认证,从而最大程度地确保产品不会因存在可造成实质危害的缺陷而被CPSC要求召回或实施处罚。进行安全认证(UL、ETL、CSA、MET认证等)虽然并不是法规强制规定,但CPSC建议实施。
电磁兼容方面,普通家用电器无需获得FCC许可,但微波炉和电磁炉入市前应获得FCC的许可。
能效方面,电冰箱、空调、电热水器、洗碗机、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需满足联邦最低能源性能标准的要求并加贴EnergyGuide标签;“能源之星”虽然是自愿性的标签,但一些州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并且为世界广泛接受,洗衣机、洗碗机、电冰箱和冷冻箱、房间空调器、除湿机、房间空气净化器、吊扇属于“能源之星”的产品范畴。
此外,微波炉还须满足FDA关于电子产品辐射管理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