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吹风安全新法规
2011年7月1日
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过新的电吹风联邦安全法规,认为缺乏浸水安全保护装置的电吹风对消费者而言有潜在的安全风险。紧接着,CPSC将着手实施两项举措:一是禁止进口违反法规的电吹风;二是对违反法规的相关产品实施召回。
众所周知,手握式电吹风通常在盥洗室等靠近水源的场所使用,还包括水池、浴室、卫生间等。若不带有浸水安全保护装置,其未绝缘的带电部位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电击和触电的风险。
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电吹风采用的是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0335-2-23:2005),其中第22章就要求制造商在电吹风中安装浸水保护装置,在接触水源时能防止电击或触电,以符合浸入试验。而美国这次也采纳了该标准中的相应条款,并将“产品必须安装浸水安全保护装置”条款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也就是说,未安装保护装置的电吹风将不准再进入美国市场。
2010年宁波地区电吹风出口金额1.27亿美元,其中输美2000万美元,检验检疫部门和BR检测发现涉及铭牌、正常工作时局部过热、产品着火隐患等安全问题的产品31批次。近期,美国CPSC和欧盟RAPEX接连通报数起电吹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案例,需要引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提前应对。
BR检测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要认识该法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落实到设计环节、生产一线;二是及时关注BR网站上信息,分析该法规提出的最新要求及其风险,加强和客户沟通;三是重视对原辅料、成品检测,也可借助BR检测技术力量切实提升产品竞争力。